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办法
一、报修的程序和方法
1、房间内公共设施的损坏,由本寝室人员到本楼值班室填写报修单(男生1—6栋到南1栋一楼宿管办公室报修),维修人员原则上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。如有人为损坏者,须缴纳公物损坏赔偿费。
2、宿管科管理人员每天要对学生报修情况进行整理,并随时报水电维修中心申请派工维修。
3、水电维修中心维修人员接通知后,应迅速到达报修地点,进行检查修理(如发现问题一时不能解决,应立即报告水电维修中心),小修一般做到随到随修。
4、学生填写报修单要求字迹清楚,内容准确。维修完成后,报修寝室学生、维修工在报修单上签名,并交由水电维修中心管理员验收签名。
5、水电维修中心应保存好报修单,作年终对维修工工作量和服务态度考核和材料核定之用。对维修不及时或是服务态度差的维修工将给予处理。
二、水电的维修
1、灯具及电源线路故障维修,由水电维修中心电工凭报修单维修。一般维修在8小时内必须完成,保证学生公寓用电。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完成的,要向学生说明情况,并经水电维修中心负责人批准。
2、凡正常使用的灯具或元件,学生不得强行要求更换,如人为制造故障的,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,并按价赔偿。
3、电源电网一般故障及时排除,保证公寓电源电网正常运行。
4、公寓上下水管道设施的日常疏通维修和水龙头维修,由水工凭报修单维修。一般维修在8小时内必须完成,当天不能完成的,要向学生说明情况,并经水电维修中心负责人批准。
三、家具的维修
1、学生公寓家具的日常维修,由木工凭学生报修单进行修理。对于床架等急用的家具维修,在8小时内必须完成,保证学生正常使用。当天不能完成的,要向学生说明情况,并水电维修中心负责人批准。
2、公寓寝室玻璃、门锁、木门等人为因素损坏须维修的,学生应按规定到学院财务处缴纳材料费,再由水电维修中心安排维修。
备注:1、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,不得擅自更改、拆装宿舍电源线路,出现情况应及时报修,遇有紧急情况也可到综合楼一楼水电维修中心直接报修;
2、双休日维修照常进行;
3、维修监督电话:8183133、8183273、13979228058、13627025329。
后勤处
2006年10月22日